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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业务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事依据 | 许可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0]第30号);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4号)、《关于同意委托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2002]89号)。 |
办事条件 | 1、申办人员已参加经认可有办学资格的培训单位的培训,并完成规定的课时和培训内容; |
所需材料 | 1、申办人员培训记录; |
办事程序 | 1、培训机构须向受委托单位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委托单位应当收取申请材料。 |
受理部门 |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受理地点 | 广州市八旗二马路28号 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
联系方式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法规培训处:83647599,广州市安全生产宣传育中心:83339387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办理期限 | 自受委托单位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理论考试40元/人/次,实际操作考试:电工、制冷、登高架设作业200元/人/次,电焊作业400元/人/次,气焊气割250元/人/次(粤价函〔2002〕137号) |
备注 | 审批结果 |